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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项目简介
根据我司深化改革工作需求,拟对我司出租车企业进行整合,现拟聘请律师担任企业整合工作的专项法律顾问,经研究决定,对该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开展询价工作。
1.1项目名称:海口公交集团出租车企业整合工作专项法律顾问
1.2项目概况:
(1)公司基本情况
海口公交新月汽车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:海口新月公司)成立于2010年4月,是og体育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:公交集团)和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:北京新月公司)共同投资的国有控股企业,其中公交集团持股55%,北京新月公司持股45%,集出租车客运、汽车自驾租赁、维修及综合服务为一体,是海口市规模最大的出租汽车企业。目前公司共有交通局批复车辆指标数1190辆,现由于大部分车辆报废未更新,实际运营车辆389台。公司现有出租车驾驶员396人,管理人员33人。截止2021年底,海口新月公司资产总额6704.55万元,负债3254.48万元,营业收入6381.76万元,净利润1574.55万元。
海口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出租分公司(以下简称:出租分公司)成立于2013年12月,是市政府2013年为民办实事,企业尽责做服务工程而成立,为公交集团下属分公司,主要经营出租车客运业务。目前公司共有交通局批复车辆指标数300辆,其中50辆车报废,150辆油改气车辆停运,现实际运营车辆100台。公司现有出租车驾驶员203人(含替班未签合同司机103人),管理人员13人。截止2021年底,出租分公司资产总额1808.97万元,负债515.37万元,营业收入1054.43万元,净利润100.17万元。
(2)整合方式
对于拟注入海口新月公司营运资产进行整体评估;然后公交集团按评估价的55%以资产方式对海口新月公司进行增资,北京新月公司按评估价45%以现金方式对海口新月公司进行增资,海口新月公司用现金方式购买剩余45%的资产。实现分公司运营资产整体注入海口新月公司。
2主要工作要求
2.1服务期限:至整合工作全部完成为止
2.2服务地点:海南省海口市
2.3服务主要内容(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):
(1)对出租分公司资产情况、重大债权债务、税务情况、劳动关系、涉诉情况等进行法律尽职调查。
(2)协助编制出租车企业整合方案
在法律尽调基础上,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,提出相关法律意见,协助我司编制整合方案。
(3)出具法律意见书
根据实际需要,草拟、修改、审查各种法律文书,为此次整合工作的方案、相关协议、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。
(4)协助参与出租分公司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
协助参与出租分公司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,审议方案,答复相关法律问题。
(5)协助方案报批
全程参与整合方案的报批及实施工作,对相关法律问题作出解答,必要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。
(6)协助方案实施
按照批复方案既定的步骤和程序实施整合工作,对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跟踪,协助解决。
(7)协助进行磋商谈判
协助我司与合作方进行具体磋商谈判工作,协调各方意见,洽谈商务条款,拟定商务合同等。
(8)其他工作
根据我司需求,完成整合所需的其他涉及法律事务工作。
3资质要求
3.1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经营状况良好;
3.2具备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;
3.3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要具有企业整合、改制的相关法律顾问服务经验。
3.4提供服务的律所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:
(1)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、暂扣或吊销执照、暂扣或吊销许可证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;
(2)进入清算程序,或被宣告破产,或其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。
4所需提供资料及要求
4.1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及历年承担过此类项目的清单;
4.2营业执照及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;
4.3请于2022年4月22日下午17:00时前将报价及相关资料密封并加盖公章回复我司(本询价文件一并带上),提供合理报价;
4.4贵司承诺所提供资料完整、真实,若有不实、虚假或刻意隐瞒等情况,将取消资格。
5评选方法
5.1经我司统一开启报价后,同样服务内容及同样资质的情况下,价格最低者中标;报价相同的情况下,承接此类项目更多的中标。
5.2如被选中为本项目的服务单位,我司将及时通知贵司并签订合同,如报价后五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,则为未中标。
6文件递交
6.1递交文件截止时间:2022年4月22日下午17:00时
6.2递交资料地址:海口市滨海大道159号港航大厦二楼规划发展部
联系人:于曹铭
咨询电话:18976376680
海口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
2022年4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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